建筑施工企业标准考核(建筑施工企业考核指标)
住建部: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具体考核指标是什么...
1、企业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建筑资质升级时,企业业绩是主要的考核指标。各级别、专业的资质都有其相应的标准,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准备业绩。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时候企业并不是没有业绩,而是对业绩备案管理不到位,常会出现图纸不全、施工图与所提供业绩不符等情况,这是企业做业绩时要注意避免的。
3、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4、改革后,10类施工特级资质,包括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个类别,整合为综合资质,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大大拓宽了企业承揽业务范围,横向全部打通,只要企业有信誉,有能力,就可以跨行业承担任务。
5、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企业资产和人员等指标的考核要求是什...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工程施工主要人员有哪些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3、企业净资产需达到200万元以上。 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4、首先,企业净资产应达到200万元以上,确保企业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建筑施工任务的基础。其次,需要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础条件。在人员条件方面,技术负责人需要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确保企业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关键。
5、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6、企业净资产至少达到200万,如果是新设立的企业,不必考核净资产。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1、第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六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2、第三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3、作用: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价。使建筑施工安全评价工作实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十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安全管理(6个保证项目,4个一般项目):安全管理检查评定是考核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好与坏的定量评定。
4、具体内容如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主要内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应按什么内容进行考核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考核内容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是否健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案是否合理;特种设备检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事故应急预案。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应按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和设施管理、企业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5项内容进行考核。
3、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办法
第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六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法律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该办法包括项目考评(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企业考评、奖励和惩戒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发布时间: 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