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审核案例(建筑企业审计案例)
建筑施工合同怎样核实真实性
1、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是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审查履约能力:(1)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
2、发包方不得将工程的全部或主体工程分包(有的案例中,法院就认为整个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某项专业工程,发包方将该专业工程再行分包是无效的);如主体工程确需他人施工,建议将主体工程和其他工程分开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出现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
3、具体如下所述: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4、无效施工合同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主体不合格,应当认定无效建筑施工事关重大,施工人有无相应资质关系到当事人履约能力、施工质量等。没有资质、低于相应级别资质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5、建筑施工纠纷的取证:收集可以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收集可以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收集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南充市纪委通报8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哪8起案例?
分别是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委委员、总规划师张和平在项目承揽等活动中收受企业钱款问题。南充市顺庆区原食品药品监督局北城街道食药监所所长何平飞违规干预企业采购活动问题。南充市高坪区白塔街道嘉东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何德刚违规向工程项目施工方索要协调经费的问题。
南充市纪委通报8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有何特点?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南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原党委委员、总规划师张和平在项目合同等活动中接受企业资金。
建筑公司简介怎么写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起源于1982年,其前身是原国家建工总局。这是一家以自主竞争的建筑业和地产业为核心业务,不依赖大量国家投资或自然资源的国有重要企业。中建总公司在中国建筑业中独树一帜,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个特级资质。
公司成立50年来,由小到大,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经营门类齐全、综合实力雄厚的实体型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施工、安装、装潢、设计、基础、幕墙、道路、桥梁、房地产开发、建筑机械制造、构配件生产以及酒店宾馆、物业管理等产业领域。
浙江东源建设有限公司,前身是浙江省临海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成立于1978年。历经创业艰难、南征北战、市场竞争和企业改制,如今已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建筑企业。公司提供工业与民用建筑、桩基础、高级装修、起重设备安拆、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和钢结构工程等服务,是国家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贵港市建筑工程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建筑企业,拥有员工三千多人,其中具有各类技术职称的人员达三百五十六人,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共五十三人。公司固定资产总额为一亿元,占地面积达三百万平方米,年总产值超过四亿元。
四川金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简介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又于2010年初投资200万元注册了四川金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扩大了建筑劳务分包业务,已取得砌筑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13项劳务分包一级资质,形成了一般劳务、建筑劳务、物业服务一体化的服务体系。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作为该集团的基石和主要的施工企业,其在集团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家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专业团队,员工总数达到1300人,其中包括了686名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新收入准则在建筑行业的应用,看懂2个案例,理解2个新科目
结合施工企业2个案例我们来看一下新收入准则在建筑行业的使用。 实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 合同履约成本 在新收入准则中考虑到很多企业是多种经营设置了合同履约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一级科目,其实,合同履约成本就是原来的工程施工。
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调整及其处理是首要任务。 学习关键点包括合同结算的账务处理,合同履约成本的处理,以及合同负债的处理。 掌握采用新准则后,施工项目的账务调整策略至关重要。
首先,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项目会计科目的调整是必须关注的要点。这包括对合同结算、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负债等科目进行重新定义和使用。接着,我们详细分析了新增科目在会计分录编制方法中的应用。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行业企业可以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算”、“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合同履约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合同预计损失”、预计损失准备”、“应付账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新增了8个会计科目,分别是:合同资产、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同负债、合同履行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应收回款成本。很多人不清楚这八个新科目的核算内容。今天我分享一下新收入准则中八个新科目的会计案例分析。有案例分析,相信有例子你就明白了。
首先,了解建筑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建筑会计做账的基础。接下来,深入解析73笔建筑公司真账业务的会计处理实操案例。面对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建筑施工项目的会计核算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建筑会计需及时掌握调整后的建筑会计科目与原科目的名称,以适应新准则要求。
一个工程审计实例的启示
1、工程完工,镇政府与王先生共同测量后,认可工程量的变更工程款按变更后的工程量结算,约70多万元,镇政府先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部分工程款日后致富,镇政府出具欠款条。后来县里审计局来审计后,不认可镇政府与工程队的工程结算,镇政府因此不再支付给施工队剩余的工程款,约30多万元。
2、最后,启示部分是对案例的总结,它提出了宝贵的注意事项,旨在作为未来工作中的参考和指导,帮助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这些案例丰富且实用,对于工程审计和管理人员来说,是一份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旨在提升工作效能和项目管理质量。
3、【审计启示】 一是内审要挖掘国库部门的履职成绩。内审部门在严格“挑刺”的同时,也要注重积极“栽花”,在大胆审计问题的同时,也要善于肯定成绩。《柜面监督登记簿》记录的一笔拒付业务,隐含了被审对象的履职作为,如果此笔业务没有被经办人员严格审核发现,办理5万元的违规拨款隐含的风险不言而喻。
4、相较于独立董事,内部监事会和审计部门作为公司的内部机构,对于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理应比独立董事更了解也更容易发现问题,但是,对于紫鑫药业来说,这两个部门并未形成公司财务造假的障碍,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监事会和内审部门并未履行其监督职能,甚至为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
发布时间: 202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