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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企业施工津贴(建筑业施工津贴标准)

 

黑龙江施工现场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当地建设项目每人每天6元,异地建设项目每人每天12元。黑龙江省施工现场津贴得发放标准为当地建设项目每人每天6元,异地建设项目每人每天12元,标准高于其他建筑工地。黑龙江省,简称“黑”,省会哈尔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黑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有哪些黑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法律分析】黑龙江的高寒费发放时间为四个月,分别为六月、七月、八月、九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高寒补助是寒冷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地区性津贴,而地区性津贴就是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

高温作业临时津贴属于劳动报酬费用。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吉林省:低温补贴200元/月,适用范围:从事低温户外作业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的(含4小时)。内蒙古:低温补贴230元/月,在低温环境从事工作或室内低温工作连续作业4小时(含)以上工作岗位的劳动者。

十堰施工津贴标准

每人每天6元。根据十堰市住建局资料显示,十堰施工津贴标准当地一般建设项目每人每天6元,异地建设项目每人每天12元。交通、水利工程在当地每人每天补贴8元,异地建设项目每人每天补贴15元。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不同加班时间的津贴支付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最低工资标准 高级技术职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中级技术职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初级技术职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管理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普通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

施工津贴和出差津贴区别

1、施工津贴和出差津贴区别如下:施工津贴是实行的有“流动施工津贴”。是为建筑安装等流动性单位的职工在施工期间因劳动条件差、流动性大、生活条件不好且费用开支大,适当补贴其由于流动施工而增加的额外开支。

2、施工现场津贴是在现场发放施工津贴。施工津贴是目前实行的有“流动施工津贴”。是为建筑安装等流动性单位的职工在施工期间因劳动条件差、流动性大、生活条件不好且费用开支大,适当补贴其由于流动施工而增加的额外开支。享受流动施工津贴的主要有:建筑安装企业、铁路基建单位及水利电力建设单位的职工。

3、目的不同 津贴是作为补偿工作条件或额外劳动力消耗的一种辅助性工资,主要包括特殊劳动消耗津贴,保健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津贴和地区性津贴等几种形式。补贴是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而导致影响的一种福利性工资。主要包括车补、话费补贴、餐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4、补助和津贴的区别如下:含义不一样: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5、每人每天6元。根据十堰市住建局资料显示,十堰施工津贴标准当地一般建设项目每人每天6元,异地建设项目每人每天12元。交通、水利工程在当地每人每天补贴8元,异地建设项目每人每天补贴15元。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施工管理津贴比工资高合法吗?

合法。国家对企业的工资结构和标准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完全由企业依据自身管理需要进行设定,所以如果出现施工管理津贴高于基本工资的情况,也是可以的,关键是看企业的激励导向是什么。

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我想问下,我是不定时工作制,单位的工资单是基本工资180元,岗位津贴1850元,是属于违法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

岗位津贴根据生产性质和劳动条件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津贴项目。(二)不合法的。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发布时间: 2024-07-29